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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北川中学语言文字学习宣传制度

2010年09月01日 10:27:30 访问量:2095

四川省北川中学

语言文字学习宣传制度

 

一、语文课上落实语言文字教学。

二、在各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。

三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、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。

四、校园内有规范语言文字的标语或提示语。

五、学校建立“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橱窗”。

六、学校和班级均设有语言文字监督员。

七、每个班级的文化建设中设有普通话及规范字的阵地。

八、通过校园广播站、广播会、班会、团支部会、升旗仪式等渠道大力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意义、有关法律法规及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有关知识。

本制度自制订之日起施行。

 

四川省北川中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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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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